凡遵守*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:
(一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*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*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。
(二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*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*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。
(三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*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。
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,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:
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;
排查事故隐患,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;
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;
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;
生产安全事故调查;
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、评估、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;
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。
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,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.5小时。
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。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,《安全生产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间为2.5小时。
如采用电子化考试,各科目考试时间可酌情缩短。
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:
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《安全生产管理》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《安全生产专业实务》4个科目。其中,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《安全生产管理》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为公共科目,《安全生产专业实务》为专业科目。
《安全生产专业实务》科目分为:煤矿安全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、化工安全、金属冶炼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(不包括消防安全),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。
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:
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《安全生产实务》2个科目。